施工升降機安裝單位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項目應配備與承擔項目相適應的 專業安裝作業人員以及專業安裝技術人員。施工升降機的安裝拆卸工、電工、司機等應具有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施工升降機使用單位應與安裝單位簽訂施工升降機安裝、 拆卸合同,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應與安裝單位簽訂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工程安全協 議書。
施工升降機應具有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使用說明書、起重機械制造監督檢驗證書,并已在產權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登記。
施工升降機安裝作業前,安裝單位應編制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報送施工總承包單位或使用單位、監理單位審核,并告知工程所在 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施工升降機的類型、型號和數量應能滿足施工現場貨物尺寸、運載重量、運載頻率和使用高度等方面的要求。
當利用輔助起重設備安裝、拆卸施工升降機時,應對輔助設備設置位置、錨固方法和基礎承載能力等進行設計和驗算。
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應根據使用說明書的要求、作業場地及周邊環境的實際情況、施工升降機使用要求等編制。當安裝、拆卸過程中專項施工方案發生變更時,應 按程序重新對方案進行審批,未經審批不得繼續進行安裝、拆卸
作業。